“法律無用”邪說讓弟子飛蛾撲火

來源:香格里拉網(wǎng) 作者: 發(fā)布時間:2016-11-28 14: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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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陶爾習練法輪功的照片

來自外媒的最新消息稱,加拿大法輪功成員瑞陶爾因搶劫槍械被警方擊斃。不可思議的是,瑞陶爾在被警方擊斃前,還反復(fù)高喊“法輪大法好”。可笑的是,法輪功并沒有保護他,反而再次坐實了法輪功就是禍害生命的罪魁禍首。本文試著從三個方面分析法輪功怎樣把瑞陶爾一步步引入絕路的。

開始,瑞陶爾在法輪功蠱惑下“上竄下跳”

成功不是一蹴而就,沒有人隨隨便便成功!李洪志曾鼓動大法弟子要勇敢地站出來“講真相”,走出去“弘法”,這樣才能增加功力,迅速“上層次”,“早日圓滿”。畫了這個大餅,非你不寵。于是,那些想上層次的信徒就極力為法輪功鼓與呼。瑞陶爾便是其中一位。2000年時他開始習練法輪功,曾于2002年2月中旬到天安門廣場參與法輪功邪教活動,在這次活動中,他試圖張開支持法輪功的橫額而被捕。他在被捕時重復(fù)大叫“法輪大法好”,遭扣查20小時后,被中國遣返。據(jù)《溫哥華太陽報》報道,瑞陶爾在2002年時一度因法輪功而成為加國新聞人物。瑞陶爾也曾接受《卡爾加里先鋒報》(Calgary Herald)訪問,談及他如何修煉法輪功。

近年來,一些癡迷信徒在法輪功蠱惑下一如瑞陶爾這般“上竄下跳”的丑行也屢見不鮮。如有些癡迷者以街頭“脫衣舞”的方式,向行人展示印有“法輪功”字樣的內(nèi)衣;或者在公開場所、居民小區(qū)綠地上“打坐練功”。等等,其肆無忌憚的丑惡表演常令人作嘔。

自作孽,不可活。像瑞陶爾他們這般興奮的“上竄下跳”,分明就是飛蛾撲火。

后來,瑞陶爾在法輪功蠱惑下“走火入魔”

在本案中,瑞陶爾“走火入魔”狀可圈可點。如闖入溫哥華市Bentall St. 2830號的Canadian Tire店公開搶械傷人;逃走時,瑞陶爾又挾持一名82歲顧客為人質(zhì),且刺傷抓捕他的警員;在被警方擊斃前,瑞陶爾竟然下意識地反復(fù)高聲大喊“法輪大法好”。

近年來,練法輪功“走火入魔”自殺或傷害他人的案事件經(jīng)常發(fā)生,給社會帶來了嚴重危害。練法輪功為何易“走火入魔”?有關(guān)精神病學(xué)專家、心理咨詢專家指出,“走火入魔”實際上是一種神經(jīng)癥或精神病,這些人受李洪志“神”、“救世主”等暗示性的蠱惑,其權(quán)威性在信徒中已牢不可破,久而久之使他們產(chǎn)生盲從性和迷信心理。在這些因素的作用下,法輪功信徒的意念和思想活動被改變,意識范圍縮窄,極易出現(xiàn)“入癡入迷”的情況,進而“入魔”,極易走向極端。

截至目前,法輪功非正常死亡人數(shù)已達2400多人。正如美國著名邪教問題研究專家里克·艾倫·羅斯在其《邪教:洗腦背后的真相》一書中披露:法輪功通過多年的傳播和影響,已波及到中國乃至世界上百萬人的生活。瑞陶爾栽倒在正義槍口之下,這個悲劇完全要由李洪志承擔。

“法律無用論”“法身保護說”鼓動著弟子“飛蛾撲火”

進一步分析瑞陶爾“上竄下跳”、“走火入魔”最終導(dǎo)致被斃的原因,就不能不提李洪志鼓吹宣揚的“法律無用論”和“法身保護說”,這一對邪說相輔相成,互為作用,常常讓入教者不能自拔。李洪志曾這樣忽悠弟子:“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這是沒有問題的。作為一個練功人就是超常的了……不能用常人中的理來衡量了”,“我今天所教你的,遠遠的超出了人類社會所有的學(xué)說和一切常人之法”。這些“法律例外說”、“法律無用論”等歪理邪說也恰恰成為瑞陶爾“把法輪功修煉行為獨立于法律之外”屢屢挑戰(zhàn)法律的絕好理由。

“法律例外說”、“法律無用論”亦無非是為李洪志推銷他的“法身保護說”掃平障礙。李洪志告訴弟子,他的法身不僅不計其數(shù),無處不在,如“我的法身多得不能用數(shù)字來計算,數(shù)不過來。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類我都能管”,“每個學(xué)員身后都有我的法身,還不只一個”;而且功能齊全,無所不能,如“師父有許許多多的能力,我有無數(shù)的法身,都在解決著大法弟子應(yīng)該解決的事情,正法中解決正法的事情,在做許許多多的事情”,“我的法身什么他都能夠做。你不修煉他不管你,你修煉一幫到底”。李洪志無視法律、攻擊法律、玩弄法律,用所謂的法身來忽悠弟子,也常常把瑞陶爾這樣的癡迷弟子推向極端。

瑞陶爾死不足惜!但這一結(jié)局完全是李洪志欺騙的結(jié)果。悲乎哀哉?。ㄔ颇巷L)

責任編輯:鮑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