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傳一日一說法】典型案例

來源:香格里拉網 作者: 發(fā)布時間:2020-07-01 11:00:48

州紀委監(jiān)委法治教育③

案例1:寧夏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在召開2016級和2017級工商管理碩士(MBA)教學工作研討會期間,超范圍、超標準提供自助餐,違規(guī)提供紅酒,超預算支出12021元,同時虛開發(fā)票套取會議費6000元。寧夏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楊國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案例2:安徽省安慶市懷寧縣月山鎮(zhèn)原黨委書記劉芳違規(guī)收受安徽省某建設工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屬項目部一箱五糧液白酒和兩條香煙。劉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案例3:云南省地質調查院黨委委員、副院長兼總工程師李靜違規(guī)領取以“過節(jié)費”“內部項目評審費”“專家指導費”名義的津貼補貼4.8萬元,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紀款項已收繳。

案例4:湖南省常德市澧縣碼頭鋪鎮(zhèn)方石坪社區(qū)黨總支書記楊承勇夫婦與社區(qū)其它五名干部等6人前往貴州黃果樹及千戶苗寨等景點旅游。事后,經楊承勇授意,其食宿、景區(qū)門票及租車費共計11112元全部在社區(qū)報銷。楊承勇被給予留黨察看二年處分,違紀資金已追繳。

分析:可以從以上案例看到,違紀程度的不同,受到的紀律處分也是不一樣的。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有五種,分別是: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前兩種處分適用于違紀情節(jié)較輕的黨員,通常被稱為輕處分;后三種處分被稱為重處分,適用于嚴重違犯黨紀的黨員。紀律就是紅線,切莫心存僥幸。黨員就要時刻繃緊紀律這根弦,不要等到受處分了才追悔莫及。

黨內法規(guī):《中國紀律處分條例》第七條規(guī)定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guī),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guī)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

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的問題。

第八條規(guī)定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

(一)警告;

(二)嚴重警告;

(三)撤銷黨內職務;

(四)留黨察看;

(五)開除黨籍。


(來源:迪慶州委普法辦 迪慶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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