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傳一日一說法】周某等人敲詐勒索、非法拘禁一案

來源:香格里拉網(wǎng) 作者: 發(fā)布時間:2020-08-07 08:10:19

2017年至2018年,西雙版納籍男子周某以“東恒商貿(mào)有限公司”名義向他人提供無抵押貸款,日利息每萬元達350元,要求借款人每日18時前還利息,逾期則翻倍計息。若借款人無力償還,周某便指使團伙中的玉某、劉某、楊某等人通過非法拘禁、威脅恐嚇、體罰打罵等手段催收欠款本息。借款受害人迫于壓力或走上犯罪道路、或自殺自殘,該案在當?shù)卦斐闪藰O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案被查處后,景洪市人民法院根據(jù)查明的事實和證據(jù),以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以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判處玉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以非法拘禁罪判處其余被告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不等的刑罰。

法條:該案件涉及到《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罪),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guān)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迪慶州委普法辦 迪慶州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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