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傳一日一說法】《刑法》專題

來源:香格里拉網(wǎng) 作者: 發(fā)布時間:2022-04-01 09:45:15

    (二)危害公共安全
    第一百二十六條  【違規(guī)制造、銷售槍支罪】 依法被指定、確定的槍支制造企業(yè)、銷售企業(yè),違反槍支管理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一)以非法銷售為目的,超過限額或者不按照規(guī)定的品種制造、配售槍支的;
    (二)以非法銷售為目的,制造無號、重號、假號的槍支的;
    (三)非法銷售槍支或者在境內(nèi)銷售為出口制造的槍支的。        (孫建華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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